國定假日加班費怎麼算

國定假日上班到底「加倍」是加多少?月薪制與時薪制各出勤 2~12 小時的金額一次列出。

資料核對 2026-10-21本機端處理・零上傳
小時

時段時數倍率金額(元)

月薪請填經常性給與合計;時薪請填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。算式與加班費計算機相同。

國定假日出勤:8 小時以內加發一日工資,第 9 小時起再加給

國定假日不用上班也要照給工資;如果徵得勞工同意而出勤,工資要「加倍發給」。勞動部的解釋是:假日當天工資照給,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;月薪制勞工的假日工資已含在月薪裡,所以只需另外加發。出勤超過 8 小時的部分,依第 24 條計算(前 2 小時加給 1/3、再 2 小時加給 2/3)。

國定假日(休假日)經勞工同意出勤,月薪 36,000 元/時薪 150 元
出勤時數月薪制:加發工資月薪制:當日合計(含原有 1,200 元)時薪制 150 元:加給
2 小時1,2002,400300
4 小時1,2002,400600
6 小時1,2002,400900
8 小時1,2002,4001,200
9 小時1,4002,6001,400
10 小時1,6002,8001,600
11 小時1,8503,0501,850
12 小時2,1003,3002,100

勞動部中小企業因應須知 PDF 第 13 頁的範例與上表一致:月薪 36,000 元,國定假日加班 2 小時,當日工資 1,200 + 1,200 = 2,400 元;加班 9 小時,1,200 + 1,400 = 2,600 元。

時薪制那一欄是依勞動部時薪制試算系統的頁內算式:8 小時以內按實際時數 × 1 加給,第 9~10 小時 × 4/3、第 11~12 小時 × 5/3。

法規規定勞基法第 37、39 條

  • 第 37 條第 1 項: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、節日、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,均應休假。
  • 第 39 條:第 36 條所定之例假、休息日、第 37 條所定之休假及第 38 條所定之特別休假,工資應由雇主照給。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,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,亦同。
  • 施行細則第 23-1 條:第 37 條所定休假遇第 36 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者,應予補假;但不包括第 37 條指定應放假之日。補假期日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。

勞動部說明勞動部的說明

  • 「加倍發給」的意思:假日當天的工資照給,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;月薪制勞工的假日工資已內含於月薪,不需另外計算(勞動部問答,更新 2026-04-21)。
  • 出勤 8 小時以內,工資加倍發給;超過 8 小時的部分,加班在 2 小時以內加給 3 分之 1 以上,再加班 2 小時以內加給 3 分之 2 以上(勞動部「國定假日工資說明」,更新 2025-09-05)。
  • 勞資雙方協商同意日後擇日補休,法律不禁止,補休時數如何換算由雙方協商;休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後,原休假日視為工作日,出勤不加倍。

本站試算假設本站試算假設

  • 月薪制:8 小時以內不論實際出勤幾小時,一律加發 8 小時工資(勞動部月薪制試算系統、PDF 表「第 1-8 小時 平日時薪 × 8」);時薪制:8 小時以內按實際時數 × 1。
  • 表中「加發工資」不含月薪原有的 1 日工資;「當日合計」才含。
  • 第 9 小時起的 × 4/3、× 5/3 取自勞動部 PDF 與試算系統;最多算到 12 小時。

本工具為試算參考,實際依勞動契約、工作規則及主管機關解釋為準;本頁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官方依據(核對日期:2026-10-21):勞動基準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,最新修正 113-07-31)、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(最新修正 113-03-27)、勞動部:國定假日工資說明(更新 2025-09-05)、勞動部問答:勞工於休假日工作,工資應如何發給(更新 2026-04-21)、勞動部:勞基法新制上路中小企業因應須知(PDF,2017-04 版,第 12、13 頁)(休息日表已刪除的 4/8/12 小時計算規定為舊版)、勞動部月薪制加班費試算系統(網頁說明與頁內算式)、勞動部時薪制加班費試算系統(網頁說明與頁內算式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