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班換補休怎麼算
加班可以換補休嗎?換幾小時、休不完怎麼算?依第 32 條之 1 與勞動部說明整理。
資料核對 2026-10-21本機端處理・零上傳
加班可以換補休嗎?怎麼換、沒休完怎麼辦
平日延長工時或休息日出勤之後,如果勞工自己願意、雇主也同意,可以把加班時數換成補休(第 32 條之 1),補休的時數就是實際工作的時數,不乘倍率。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;期限到了或契約終止還沒補休的時數,要依「加班當日」的工資標準發給工資。
加班換補休:補休時數依實際工作時數;未補完折發工資依加班當日標準(本站試算)
| 情境(月薪 36,000 元) | 可換補休時數 | 未補完時折發工資(元) |
|---|---|---|
| 平日延長 2 小時 | 2 小時 | 400 |
| 平日延長 4 小時 | 4 小時 | 900 |
| 休息日 3 小時 | 3 小時 | 650 |
| 休息日 8 小時 | 8 小時 | 1,900 |
| 休息日 10 小時 | 10 小時 | 2,700 |
上表第 3 欄就是未補休完時,依本站休息日、平日加班費公式算出的折發金額;上方試算表也可直接改數字。
補休規則重點
- 要兩邊都同意: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,並經雇主同意;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只能補休,也不得在加班前預先放棄加班費請求權(勞動部)。
- 先發生先補休: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事實發生時間先後順序補休(施行細則第 22-2 條)。
- 期限不得超過特休年度末日:補休期限逾第 24 條第 2 項所約定年度之末日者,以該日為期限之末日(施行細則第 22-2 條)。
- 折發工資的時間:補休期限屆期,於契約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發給或於期限屆期後 30 日內發給;契約終止依施行細則第 9 條規定(結清)發給。
法規規定勞基法第 32 條之 1、施行細則第 22-2 條
- 第 32-1 條第 1 項:雇主依第 32 條第 1、2 項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,或使勞工於第 36 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後,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,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。
- 第 2 項: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;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,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;未發給工資者,依違反第 24 條規定論處。
- 施行細則第 22-2 條:補休依事實發生時間先後順序;補休期限逾約定年度之末日者以該日為末日;屆期或終止時發給工資之期限如上;勞工依第 32 條之 1 主張權利時,雇主如認為其權利不存在,應負舉證責任。
勞動部說明勞動部的說明
- 勞工有意願選擇補休,並經雇主同意後,可以將加班的工作時數換成補休時數;雇主不得單方面要求勞工只能補休(「加班補休規定」頁,更新 2024-12-31)。
- 補休時數依勞工「工作的時數」計算;補休期限屆滿或契約終止仍未補休的時數,須依平日或休息日加班當日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(「加班費計算」頁,更新 2025-09-05)。
- 補休期限原則上由雙方約定,雙方只需就期限作原則性約定,個別加班後選擇補休時,不必每次重新協商期限。
本站試算假設本站試算假設
- 上表「折發金額」假設未補休時數全屬同一天、同一類加班;若分多天,請分別計算。
- 國定假日出勤能否換補休:勞動部問答說明雙方協商同意日後擇日補休,法律不禁止,補休時數如何換算由雙方協商,本站不計算。
本工具為試算參考,實際依勞動契約、工作規則及主管機關解釋為準;本頁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官方依據(核對日期:2026-10-21):勞動基準法(全國法規資料庫,最新修正 113-07-31)、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(最新修正 113-03-27)、勞動部:加班補休規定(更新 2024-12-31)、勞動部:加班費計算(更新 2025-09-05)、勞動部:五大常見加班費違法態樣(發布 2023-08-25)、勞動部問答:勞工於休假日工作,工資應如何發給(更新 2026-04-21)。
加班 3 小時換補休,可以休幾小時?
第 32 條之 1: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,所以是 3 小時,不乘倍率。
補休沒休完會怎樣?
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的時數,應依加班當日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;未發給者依違反第 24 條論處(第 32 條之 1 第 2 項)。
公司可以規定加班一律補休嗎?
勞動部說明: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僅能補休,需勞工有意願並經雇主同意。